某某与石家庄芃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工伤)
石家庄工伤待遇已核验
〔地址已脱敏〕。原告某某与被告某某芃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日解除劳动关系。判决:被告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45242.61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9204元,共计84446.61元;被告向社保机构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交通费、劳动能力鉴定费并支付给原告。
来源:https://rmfygg.court.gov.cn/web/rmfyportal/noticedetail?paramStr=606152834201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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