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与河北通田机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工伤十级)
石家庄工伤待遇已核验
〔地址已脱敏〕,赵县人民法院。原告2018年3月入职喷漆,2019年4月26日右足被砸伤,认定工伤,石家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十级伤残。诉请:医疗费3729.04、住院伙食补助380、停工留薪期23888.25、护理费219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159.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5051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258、鉴定费600、交通费500,合计144222.79元。被告辩称已办理工伤保险,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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