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案例15号: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诉成都川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其他关联公司人格混同未核验
Q1: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相关案件一般怎么判?
裁判要点: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的,构成人格混同;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相互之间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Q2:遇到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纠纷该怎么办?
裁判要点: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的,构成人格混同;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相互之间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摘要:徐工集团起诉川交工贸等多家关联公司拖欠货款,查明各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法院认定构成人格混同,判决关联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明确法人人格否认在关联公司场景的适用。
裁判要点: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的,构成人格混同;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相互之间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摘要:徐工集团起诉川交工贸等多家关联公司拖欠货款,查明各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法院认定构成人格混同,判决关联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明确法人人格否认在关联公司场景的适用。
来源:https://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0242984
⚠️ 整理自公开判决摘要,以裁判文书原文为准;金额/细节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